1. 从含义上看
商标转让指的是一个有效的商标从申请人/注册人转让给另一个主体(包括个人或单位);
商标移转是指一个有效的商标因为其申请人/注册人资格消灭,例如企业因合并、兼并或者改制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因法院判决而发生商标移转的等,需要将商标移转给其受让人。
2. 从所需资料上看
商标转让通常需要的资料有:转让人和受让人盖章(单位名义)或签字(个人名义)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双方盖章或签字的委托书,同意转让证明。
如公司转公司,需要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双方盖章的委托书,转让证明。
如公司转个人,需要转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受让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和受让人身份证件上姓名一致的个体户执照复印件签字,转让人盖章受让人签字的委托书,转让证明。
商标移转除了需要上述基本资料外还需要一些其他的辅助资料。
如申请人已注销(一般移转大多数情况都是因为申请人公司注销),则需要提供注销证明,清算报告(如清算报告中无对商标的处理事项,则需要补充提交所有的股东签字的股东决议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签字,作为对商标后续处理事项的确定。
如因法院判决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上的被执行人名称和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企业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的转让人名称和受让人名称相符。
3. 从长远意义上看
转让是商标权利的归属从转让人处移交至受让人,商标所有权发生了本质变化。
而移转实际是对商标权利的一种继受和延续,从一个已消灭的主体转移到一个存续的主体。